说到《红楼梦》,很多人不欣赏索隐派的观点,我倒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方向。因为这书的文学价值对我这半吊子来说,不如书的背后隐藏的那些神秘来得更吸引人一些。看了刘心武的秦学观点,我认为有点意思,我也想从《红楼梦》成书过程这个角度来谈谈自己的看法。
开始看《红楼梦》这书的时候,我就纳闷为啥这书起了个这名?看完了第一章才发现,书中交待过了,这书原名《石头记》的,被一个空空道人(也就是情僧)改名成了《情僧录》,后来清朝户部主事、孔子第六十九代孙子曲阜人孔梅溪改名成了《风月宝鉴》。然后才有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,增删五次,纂成目录,分出章回,改名为《金陵十二钗》。所以,我并不认为这书是曹雪芹的原创,而应该是那个“石头”的作品,书中石头和空空道人的谈话说明了这一点。这个代号石头的家伙究竟是谁呢?开卷就提到,它高十二丈,是女娲补天扔下来的没用的那块。有诗曰:无材可去补苍天,枉入红尘若许年。此系身前身后事,倩谁记去作奇传?
可以看出,这石头虽被抛入凡尘,可并不是一般的顽石,而是本来要去补天的石头,补天未遂才被抛弃的。
《石头记》成书的年代是什么时候呢?空空道人有一句话说:“此书第一件,无朝代年纪可考;第二件,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……”,书中一句话说:“假作真时真亦假,无为有处有还无。”这里书面上说无朝代年纪可考,那便是有朝代年纪可考。况且庚辰本夹批中也曾说过,“观者记之,不要看这书正面,方是会看。”那么这个年代指得是哪个呢?刚才说那个石头是补天未遂才被抛弃的。旧时候天指得是皇帝,所谓皇天后土。而补天之人只能是继任太子,也便是这个石头了。只不过这个石头并没有成为皇帝而是流落民间而已。
我们知道清朝前面便是大明王朝,明朝亡国后曾有一段故事:明崇祯皇帝最小的皇子是四子永王朱慈焕,他在大顺军中与两个哥哥失散之后,与一位姓毛的将领逃到了河南,种了一年地。后因为清政府清查“流贼”,姓毛的逃走,他只能一个人流浪。后在凤阳遇到了一位前朝姓王的给事中,老给事中念及皇恩,将他收养在家,并让他改姓为“王”。在王给事中去世后,朱慈焕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。在浙江又遇到了一位前朝姓胡的官员,这位胡大人也是个心念故国的人,便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他。从此朱慈焕以余姚“王士元”为名,靠教书为生。到了康熙47年,他已经七十五岁,并且组成了有一妻一妾,六子三女,一个孙子的大家庭。他对于自己的身世一直守口如瓶,但作为明朝皇室的嫡系子孙,他最终也没能摆脱高人一等的意识:他按皇家的传统,在为所有的儿子取名时以“和”字排辈,最后一字还都是带有土部的怪字。这些举动逐渐为人们所注意,一位念一和尚在浙东起义时便打出他的旗号。这终于使这位隐藏了几十年的前明皇子遭到了灭顶之灾。化名王士元的朱慈焕全家被捕,他的男性家人无一漏网,妻妾和女儿都自缢而死。
这个人不比崇祯帝的其他皇子,因为他活得时间长,而且教书一直到75岁,是有能力有时间写出《石头记》一书的,很有可能便是《石头记》的原作者,看看当今教授,哪个不出上个几本书啊?这个朱慈焕隐名埋姓为“王士元”,自是与他哥哥朱三太子一样,不甘于永远沉沦下去,所以起得这个名字。朱三太子曾假名“王之明”,颠倒语序之后为“明之王”,这个“王士元”也便可以认为是“原是王”的意思。
这块石头不多不少高十二丈,应了“金陵十二钗”的数字,可仔细想想,文中取十二这个数字应该是有其缘故的。如刘伯温烧饼歌中的“八千女鬼”映射魏忠贤的魏字,“十八孩儿”映射李自成……当然这个可信度不是太高,但可以用来窥看一下迷宫重重的红楼梦:十二应是一个王字。
我们知道南明小朝廷有四大权臣,即:马士英,史可法,王铎,钱谦益。红楼梦一书中也有四大家族,有护官符说道:
贾不假,白玉为堂金做马。(马士英)
阿房宫,三百里,住不下金陵一个史。(史可法)
东海缺少白玉床,龙王来请金陵王。(王铎)
丰年好大雪,珍珠如土金如铁。(钱谦益)
这不能不说和南明朝廷没有一点关系。
再说了,《红楼梦》这个名字就隐含了一些信息。红便是朱,作者是借此书感叹明朝的繁华烟云,最终成了一场大梦。再看《红楼梦》的时候,越发觉得是这么一回事了。刘心武讲座里面有一个《日月双悬之谜》,是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里面的一段,他说日代表皇帝,月代表太子,这是不太准确的,确切的应该是日月合起来代表一个“明”字。湘云突然说这么一个突兀的牌令来,定是有隐含的内容的。还有“双瞻御座引朝仪”,这更是文字狱所不允许出现的字眼,这两句话本身就是取自南明小朝廷时期,江南士子口中的词话,如何能与大明没有关系?
《红楼梦》选了金陵这个地方,绝不是出于偶然。金陵(今南京)乃是大明朝的龙兴之地,我想这是任何人都不会忽略的吧。《红楼梦》又名《石头记》,南京这个地方又被成为石头城,应该不会一点关系也没有吧。甚至连曹雪芹的书屋名称都是悼红轩,如果不是这样一个事体,何来悼红?这分明就是哀悼朱家王朝啊。
研究《红楼梦》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,那就是脂砚斋批语,脂砚这个东东存世只有一方,是用来研磨胭脂的,原是大明人士薛素所有,后来却不知如何辗转到了曹家,成了脂砚斋这个人手中之物,此人以脂砚斋为代号,能不让人想起大明么?
曹家何以得《石头记》这不世之作,何以得脂砚斋这绝世之品?我认为曹家必定和大明后人有渊源,所以才使得石头将此书如此托付给他。
我们知道,曹姓和朱姓同出一源,以前有避难改姓的,也都依了此法。不难想象,一个落寞的皇族后裔会将自己姓氏改掉的,曹雪芹很有可能就是明朝皇室的旁枝或者外戚。
罗罗嗦嗦说那么多,很多细节上的问题没办法一一列举,先整出来一个纲吧。
我猜:朱家皇子历了一番磨难之后写了数十章的《石头记》,而后有事故被人盯梢,遂将此书托付给了远房亲戚曹家,传至曹雪芹之手,他自叹自己的身世浮沉与朱家皇子一般肌肤相近,因此在脂砚斋的帮持下,他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,增删五次而成《红楼梦》。此书应该已经写完,脂砚斋批语中说“壬午除夕,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。”应该不是发自初衷。书稿完工后,借阅者甚多,此时正直文字狱风靡之时,满清乾隆皇帝手下的臣工发现此书不妥,暗中差人借来,皇帝密令销毁了后面的章回。于是脂砚斋只得无奈地说:“被借阅者迷失,叹叹”,这大概说明了并不是书稿没写完,而是被一个借阅者遗失了。显然这不是一般的借阅者,否则,不可能出现五六稿遗失的事情。
说到这里,这本奇书的成书过程也猜得有鼻子有眼的了,当然,也只是猜测而已。至于谁说的正确,谁说的不正确,却又不是我们所能断定的了,只一笑便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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